02-23771858轉8554 tlads.org.tw@gmail.com

上圖左為本會陳其副秘書長(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

2018年4月18日,中華直銷法律學會與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共同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修法議題系列座談會(一):傳銷商參加契約紙本書面要式必要性分析」,邀請到本會曾浩維秘書長引言,並由陳其副秘書長報告研究成果。

研究指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參加契約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即「紙本書面要式」),恐與其立法目的不具關連性,且亦對傳銷產業造成不必要之限制、並不具必要性,再參多數外國立法例,也鮮少有限制紙本書面要式性者,是本研究建議管理法第13條第2項應刪除之,而同條第1項「交付契約正本」亦建議修正為「交付契約」(即交付影本亦無不可)。

本會林天財理事長、曾浩維秘書長及陳其副秘書長於座談會後與傳銷產業界之先進及貴賓進行熱烈討論、交流。